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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低温雨雪天,严禁哄抬物价

荆楚快讯咸宁2024-02-05550
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邹太明)近日,我市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又恰逢春节将至,民生消费进入传统旺季。...

咸宁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低温雨雪天严禁哄抬物价

咸宁网讯(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邹太明)近日,我市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又恰逢春节将至,民生消费进入传统旺季。2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2024年春节和低温雨雪天气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守信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求,粮油菜肉蛋奶等重要农副产品和防寒取暖物资等生活必需品经营者和交易场所提供者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保障商品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严禁借机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串通涨价。

各商场超市经营者在开展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中,应严格执行各项价格促销行为规范,合法合规促销。开展限时减价、折价等价格促销活动的,应当显著标明期限。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价格信息,严禁各种形式的价格欺诈行为。

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区域、重要民生商品及相关行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对经提醒告诫仍然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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