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国内去年的4岁女童被害案,凶手由于未满12周岁撤案,引起轩然大波。平时不关注这些新闻的我经常能刷到这条新闻。
我去看了受害者家属的微博,女童父亲为了给自己女儿讨个公道仍在四处奔波。
再是今年的河北邯郸,一名初中生过完年回去上课,被三名同学杀害埋尸。这次引起公愤,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在这个月对三名少年犯正式核准追诉。
我好奇去搜了一下未成年犯罪,发现这样的新闻已经是屡见不鲜。而且在2020年国家已经下调刑事年龄。下调刑事年龄源于2019年大连13岁少年杀害女童并埋尸,事后还假装帮受害者父母一起寻找受害者,其心里承受能力不是一般人。简介也说了“由于现有法律,不负刑事责任,只能进收容所三年。”
今年还有一个新闻也是未成年性侵案,当然结局一样。
央视也讨论过一些未成年其实知道自己未到刑事年龄,想做什么就做什么,法律并不能拿他们怎样。
往前一点是比较有名的犯罪心理教授李玢瑾曾说过四少年绑架杀害一名学生,未受法律制裁,走出法庭竟相视一笑,因为他们查过刑法上以他们的年纪不用负责。当年央视做过青少年犯罪的讨论,针对四少年绑架杀人案,这群青少年为什么会犯罪且没有悔过之心,李教授认为:1.监护人失责,这些未成年多数都没读完九年义务教育便出社会了。2.他们当中有的人家里是做屠宰场的,从小对屠宰耳濡目染,对屠宰习以为常。3.未到工作年纪,许多地方不招收童工,没有经济来源,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之一。
今年央视报道未成年犯罪团伙,他们有组织有部署,警方将其一网打尽,传唤两位少年犯的监护人时,仅有一名家长到场。
这时不禁发问,青少年犯罪,监护人为何没做到应有的责任?组里有帖子说国内拍不出《少年法庭》题材。其实早在1985年,国内上映过一部电影《少年犯》,少年犯演员均是现实中的少年犯,女主身为记者报道少年犯为何犯罪并协助少年犯改邪归正走上正途,但讽刺的是,结尾记者自己的孩子也变成了少年犯。
1985《少年犯》最后提一嘴,《少年犯》电影中的少年犯演员出狱后的现实生活
少年犯根本无法改过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