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
今日,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布《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条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适用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
该条例共五章三十五条,分别为总则、申报和审查、建设和维护、保障和监督、附则。条例明确提出坚持党建引领、共同缔造,重点解决加装电梯工作中的意见统一难、资金筹措难、建设监管难、后期维护难等“四大难题”,支持鼓励既有住宅依法、安全、规范加装电梯。
在推动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上,条例明确提出市县两级政府应当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统筹推进机制,并将所需财政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条例提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住宅单元为单位,一户申请即可启动所在住宅单元加装电梯意愿征询工作。
在规范加装电梯工作上,条例提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工作协同信息系统,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规范,对用地规划、土建施工、电梯安装等提出工作指引,实行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条例还明确规定,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满足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要求;电梯外观、建设风格与周边风貌相协调。 (记者 胡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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